国兴集团权属企业 2023年度第三批“水城优才”招聘公告
聊城市国兴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主要从事土地储备开发经营,现为市级商业二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集团紧紧围绕做好“土地整理的开拓者、城市更新的改造师、乡村振兴的领路人”,优化产业布局,打造“品”字型业务架构,是服务我市城乡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根据《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聊委人组发〔2022〕4号)、《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集团权属企业人才需求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体年龄(时间节点以公布报名时间为准)要求详见附件1。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5)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6.具备引进或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相应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备案表和认证报告需报考人自行通过上述网站提前申请打印)。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国兴集团2023年第三批“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将《聊城市市管企业2023年第三批“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和有关有效报名材料电子版作为附件以邮件名“报名职位+姓名+手机号码”形式发送至各岗位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2.报名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16:00截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
线上初审:对应聘人员简历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线上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笔试、面试环节。应聘者须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2.线下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闭卷)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需求人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按实有考生进行面试。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及政审
拟录用人员通过公示期后进入考察体检及政审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政审未通过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体检及政审情况,决定聘用人员。
2.薪酬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确定,设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本公司不招收兼职人员。所有聘用的正式人员,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证明本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
四、其他
(一)应聘者须对自己应聘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二)公司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将严格保密,仅供招聘使用,恕不退还。
(三)应聘者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咨询电话:0635-2188727
附件:1.聊城市国兴城乡发展集团2023年第三批“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2.聊城市市管企业2023年第三批“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报名表
聊城市国兴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9日